科技日報記者 劉俠 實習生 鄭好
近日,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旨在規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活動,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。
四川是全國鋰礦儲量最豐富的省份,動力電池產量約占全國五分之一。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,預計未來2至3年四川省廢舊動力電池將迎來第一輪大規模“退役潮”。《辦法》的出臺,是發展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的要求,也是應對國際“碳壁壘”、提升回收技術水平的迫切需要。
據悉,《辦法》共7章27條,從區域中心建設、回收利用規范、鼓勵支持措施、監督檢查、法律責任等方面提供制度支撐。其亮點內容包括通過源頭管控確保廢舊動力電池進入正規途徑,明確要求廢舊動力電池應交售給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,創新提出建設集成多功能的區域中心;通過過程控制確保回收利用活動符合規范要求,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“起點”到綜合利用“終點”全生命周期作出規定,并率先提出培育省級綜合利用“白名單”企業;通過壓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完善回收服務網絡,要求相關企業依法承擔回收責任、履行回收義務等。
記者了解到,《辦法》的實施,將有助于保障戰略性礦產供應鏈安全,有效減少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,打通動力電池產業“最后一公里”,促進動力電池產業鏈“強鏈補鏈”,打造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的閉路循環。